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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貴信工業社
- 文號
- 30-110-060030
- 處分日期
- 2021/06/24
- 違規日期
- 2021/04/0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4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於放流口採取水樣送驗,檢測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pH)9.4(放流水標準限值6.0-9.0)、化學需氧量647mg/L(放流水標準限值100mg/L)、氨氮177mg/L(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2.查核廢(污)水處理設施單元T01-07中和放流槽有一冷卻水管線,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登載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20000元整,請依限於110年8月6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10年4月6日後之檢驗報告均可)、中和放流槽之冷卻水管線拆除證明文件,倘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改善證明文件應經其簽名確認後,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 限改日期:110年08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和美鎮和東里仁川路三九六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和美鎮和東里仁川路396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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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