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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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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30001
- 處分日期
- 2022/03/30
- 違規日期
- 2022/01/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9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038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111年1月19日執行督察結果及111年3月23日環署督字第111028497號函,查核貴公司自109年6月起至111年2月雖有上網申報營運紀錄,惟109年6月、110年4月、9月、10月、11月等月份均未依規定於每月10日前申報前月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廢棄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廣福里內東路一九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廣福里內東路一九八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