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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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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50001
- 處分日期
- 2017/05/01
- 違規日期
- 2017/04/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會同合格檢測公司(上準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該公司執行製程瀝青拌合程序排放管道(P001)異味污染物排放濃度稽查檢測作業,檢測當時製程正常運作中,惟經分析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排放濃度測值為550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管道異味污染物排放濃度2000之規定限值,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本府將依同法第56條規定裁處。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名間鄉新街村彰南路三五三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名間鄉新街村彰南路三五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