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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6-050040
- 處分日期
- 2017/05/31
- 違規日期
- 2014/04/1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住宅新建工程(空污管制編號:H103HB1027),經查係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該工程係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42.營建工地,應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所訂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合先敘明。經查貴公司施工前(103年4月15日),未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所訂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規定,處新台幣1萬元罰鍰。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自然人、法人、機關或團體有代表權之人或負責環境保護權責人員應接受1小時環境講習。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瑞發里介壽路二段九五一巷二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瑞發里介壽路二段九五一巷二一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