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南市
  3. 崙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崙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0-100015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1/10/29
違規日期
2021/08/3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罰鍰金額
NT$15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10年8月30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pH檢驗值10.8(標準值6.0-9.0),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一七之二一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一七之二一號
統一編號
16335501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