崙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30-110-100015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1/10/29
- 違規日期
- 2021/08/3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10年8月30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pH檢驗值10.8(標準值6.0-9.0),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一七之二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一七之二一號
- 統一編號
- 16335501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