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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40022
- 處分日期
- 2025/04/25
- 違規日期
- 2021/09/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110年9月8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派員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業務二組、報關行(德毅國際物流有限公司,經貨主貴社委託處理)等人員至高雄港第63號碼頭,會勘貴社報運進口USED PRINTER PARTS貨物一批(報單第BE/10/438/BD001號),經查驗現場以紙箱盛裝舊的印表機墨水匣(廠牌為惠普HP)計有2箱,經檢視墨水匣均已使用過,且部分廢墨水匣內有殘餘墨水污染外殼情形,判定該批貨物屬廢棄物,非屬環保署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範疇,貴社未依規定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文件,逕行輸入該批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本局業已於111年4月28日以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1133997600號裁處,並經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於110年9月10日責令貴社限期退運在案,惟案貨迄今仍未退運出口,貴社未依限期完成改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一心一路二四三號一○樓之四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