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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1-030003
- 處分日期
- 2022/03/10
- 違規日期
- 2022/01/0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4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4點)、第10條(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缺失點數4點)合計共8點,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限期於111年1月3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俟改善期限屆滿111年1月4日派員複查,查獲貴公司仍違反前開規定,未完成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1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二號七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樂學路與長慶二街路口(樂捷段122地號等3筆土地)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