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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50004
- 處分日期
- 2018/05/03
- 違規日期
- 2018/03/2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07年3月29日15時35分至現場稽查,該址為中國鋼鐵結構股份有限公司之鋼鐵構件堆置場,稽查時現場有拖板車進出及堆高機作業,因現場未設有效防止揚塵之設備及措施,且場內為裸露地,致車輛運載過程引起大量塵土飛揚於空氣中,並擴散至場區周外,目視可見明顯揚塵(粒狀污染物)造成空污,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6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燕巢區安招里中興路五○○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燕巢區鳯龍段99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