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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1-040001
- 處分日期
- 2022/04/13
- 違規日期
- 2022/03/0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未符合規定(查核缺失點數總計10點(含)以上)。(物料堆置之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缺失點數10點]、裸露地表之第一級營建工程,實施面積未達80%[缺失點數4點],查核缺失點數總計14點;污染程度A=1,污染物項目B=1.5,污染特性C=1,影響程度D=1,加重或減輕裁罰事項E=-0.2)(工程名稱:北投奇岩段三小段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10建字第0207號)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9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北投區大興街二○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臺北市北投區公舘路236號對面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