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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1-040006
- 處分日期
- 2022/04/26
- 違規日期
- 2021/02/2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案係為案件編號42282128後續辦理。2.本局於110年2月14日17時03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該放流口廢污水排放中,經查該場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自108年7月15日至113年7月14日止,搭排有效期限自108年5月16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惟搭排文件已過期,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並將令該場全部停業(停工)。3.已告知該場業者違反上述法條,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虎尾鎮牛埔子段一六○九地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虎尾鎮 牛埔子段1609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