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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林園廠

文號
20-106-04002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4/21
違規日期
2017/04/05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廠乙二醇製造程序(M02)之產品二乙二醇,於104年及105年產量分別為25,093公噸及25,788公噸,超出操作許可證核定值21,000公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三、五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三號
統一編號
1405799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