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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20005
- 處分日期
- 2020/02/05
- 違規日期
- 2020/01/1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4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09年1月14日15時30分派員至本市林園區工業三路9號稽查時,於廠區周界外(判定位置:廠區大門口前)發現廠內有明顯粒狀污染物(灰黑煙)逸散情事,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廠內酚類化學製造程序(M05)因已停工,於進行製程包裝機(丙二酚)設備內殘餘料清理作業,作業過程中大量丙二酚固體掉落,因摩擦產生靜電而發生火災情事,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工業三路九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