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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昌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園廠

文號
20-109-020005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2/05
違規日期
2020/01/1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45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09年1月14日15時30分派員至本市林園區工業三路9號稽查時,於廠區周界外(判定位置:廠區大門口前)發現廠內有明顯粒狀污染物(灰黑煙)逸散情事,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廠內酚類化學製造程序(M05)因已停工,於進行製程包裝機(丙二酚)設備內殘餘料清理作業,作業過程中大量丙二酚固體掉落,因摩擦產生靜電而發生火災情事,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工業三路九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9號
統一編號
86120031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