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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酒窩餐館

文號
22-114-040036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5/04/09
違規日期
2024/10/27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市中壢區興國路45號經營小酒窩餐館(市招:Vbar),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0月27日0時57分派員稽查,查臺端未登記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視唱業,逾晚間10時仍於店內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13年9月3日府環噪字第1130241852號公告「公告事項一、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從事下列行為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七)使用非屬營業用卡拉OK之行為。非屬營業用卡拉OK,指未登記「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視唱業」營業項目之營業場所及其他非營業場所,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永興里興國路四五號一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興國路45號
統一編號
85392772
更新時間
2025/06/02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