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台南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 文號
- 41-108-100280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9/10/28
- 違規日期
- 2019/10/14
- 違反法條
- 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第1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0月14日派員至本市貴中心執行公廁稽查時,發現貴中心轄管西側公園男廁兩處公廁其廁間無掛鉤或置物架、便器及洗手台髒污,門窗及牆壁績塵、未指定清潔人員負責管理及維護、無檢查紀錄表及出勤紀錄表及設備故障未於指定時間維修等,其缺失分別達36點(詳見臺南市公共廁所清潔維護管理辦法附表二之缺失記點原則。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第11條第1項暨臺南市公共廁所清潔維護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爰依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第16條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本田路二段二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台南科技工業區西側男廁
- 統一編號
- 17023371
- 更新時間
-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