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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110002
- 處分日期
- 2019/11/04
- 違規日期
- 2019/04/2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4月26日派員前往該公司執行固定污染源耐火磚製造程序(M02)排放管道(P019)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檢測作業,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氮氧化物分別為162mg/Nm3、346ppm(粒狀污染物、氮氧化物排放標準為60mg/Nm3、216ppm),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濫坑里尖豐路九三二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濫坑里尖豐路93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