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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5-120082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6/12/19
違規日期
2016/12/0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按日連續處罰罰鍰
違規情節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5年12月7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924日。
裁處依據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麥寮鄉中興村台塑工業園區一號之一
違規地址
臺南市麻豆區海埔里4鄰埤子尾52-3號及臺南市左鎮區菜寮段150-1、150-2、150-3地號
統一編號
8652221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