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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30008
- 處分日期
- 2024/03/06
- 違規日期
- 2023/12/2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3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17**-**號),排放管道P105檢測頻率分級為第二級,於每年1月至6月期間及7月至12月期間內應各執行一次定期檢測,經查證111年上半年度未完成粒狀污染物定期檢測。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環河里南陽街六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環河里南陽街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