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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50011
- 處分日期
- 2021/05/05
- 違規日期
- 2021/03/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肉品加工廠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09年11月19日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棄物D-0899(109/2~109/7)貯存量未申報、R-0119(109/8)質量不平衡、R-0902(109/1~109/3)(109/5~109/6)質量不平衡、D-0901(109/3~109/8)質量不平衡、D-0902(109/8~109/9)貯存量未申報。經本局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罰緩,並限期110年3月22日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於110年3月25日現場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依規定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處理情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0-080001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