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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7-030002
- 處分日期
- 2018/03/19
- 違規日期
- 2018/01/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8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依芎林鄉公所106年12月12日芎鄉民字第1062003480號函通報辦理,本局於107年01月25日至現場(本縣芎林鄉石潭段1386地號)稽查,發現堆置包括廢木材、廢紙、廢塑膠、營建剩餘土石方等廢棄物及物品,另貴公司領有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5竹縣廢乙清字第148-00號),未載有貯存場或轉運站,於前揭土地上逕行轉運及簡單分類所收受之廢棄物,前揭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六二號七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芎林鄉石潭段1386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