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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滿鎰有限公司

文號
20-108-040007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9/04/15
違規日期
2019/03/0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設有燃油鍋爐(E001),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1批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檢測頻率為第三級,應每年檢測1次(檢測項目為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惟查貴公司107年度未依規定完成燃油鍋爐(E001)後端排放管道P001定期檢測及申報作業。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樹林區北園里民權街五巷二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樹林區民權街5巷2號
統一編號
2473718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