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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120020
- 處分日期
- 2020/12/18
- 違規日期
- 2020/10/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4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營建工程防水處理作業,惟未裝置異味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現場逕行加熱瀝青致產生異味污染物。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1款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後段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安興路一一五號一三樓之二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新城六路與新城五路交叉口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