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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80056
- 處分日期
- 2022/08/19
- 違規日期
- 2022/03/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4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前於111年1月1日派員會同警察局龍潭分局高平派出所員警至本市龍潭區中原路一段與楊銅路一段交叉口旁土地(龍潭區金龍段2258地號)稽查,現場見有棄置廢棄物(廢塑膠容器、水管、包裝材料、空作業報告書、制服、電線等),於物品上發現印有貴公司名稱等字樣;本局續於111年1月21日會同警察局龍潭分局高平派出所員警及貴公司員工至違規地點稽查,確認係貴公司於龍潭區作業產生之廢棄物(防塵衣、規劃圖、塑膠管線及塑膠整理盒、包裝材料),貴公司將上開廢棄物,口頭委託清潔人員以5,000元酬勞清理;貴公司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4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東興路五九號九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中原路一段與楊銅路一段交叉口旁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