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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星環保工程行

文號
44-107-070006
裁罰機關
臺北市
處分日期
2018/07/20
違規日期
2018/07/1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未依本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或許可事項辦理(機構負責人戶籍地址變更,未依規定於變更後30日內檢具資料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基本資料變更申請)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虎林街二三九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虎林街239號
統一編號
3195281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