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1-030027
- 處分日期
- 2022/03/23
- 違規日期
- 2018/12/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5月25日來函資料所示,貴公司貯存廢酸洗液(R-2502)超過一年,本局111年2月1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107年2月至109年12月及110年1月至今貯存廢酸洗液(R-2502)超過一年,且未申請延長,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燕巢區角宿里四林路一之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燕巢區四林路1-1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