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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人造樹脂廠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文號
40-102-02001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3/02/19
違規日期
2013/01/1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並依同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仁武里工業一路八、一二、一四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工業一路八、一二、一四號
統一編號
1138470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