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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銘養豬場

文號
30-107-060001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8/06/04
違規日期
2018/04/1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養豬場於107年4月18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查核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設設施每日水量計讀數紀錄,惟發現未依規定紀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1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水林鄉水南段一四八八地號,水南段一四八九地號,水南段一四九○地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水林鄉水南段一四八八、一四八九、一四九○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