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
- 文號
- 20-107-100003
- 裁罰機關
- 宜蘭縣
- 處分日期
- 2018/10/02
- 違規日期
- 2018/07/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公私場所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未設置或採行管理辦法規定防制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8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五結鄉錦眾段260地號
- 統一編號
- 40401902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