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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60052
- 處分日期
- 2017/06/20
- 違規日期
- 2017/06/0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操證字第H5702-01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6年5月18日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另設有堆置場於地號272-4與操作許可證核定之堆置場地號(267-3、266-2、264-4)不符,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龍壽里東萬壽路六八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龍壽里東萬壽路六八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