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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昌畜牧場

文號
30-111-050033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2/05/19
違規日期
2022/03/3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48,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放流水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82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4.46倍;生化需氧量為1,18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80mg/L)13.75倍;化學需氧量為3,22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4.36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另查許可登記廢污水處理流程應為T01-6(厭氧池)至T01-7(兼氣池),惟現場查核實際處理流程為T01-6(厭氧池)至T01-8(兼氣池),與許可登記流程不符。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48000元整,臺端已於111年4月25日函送水質檢驗報告並提出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變更申請,核認已完成改善,故不另訂限期改善期程。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57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北斗鎮興農路一段二九三巷二○八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北斗鎮興農路一段二九三巷二○八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