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彰化縣
  3. 中庸第一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中庸第一牧場

文號
30-107-060011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8/06/13
違規日期
2018/05/1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廢水處理單元之兼氣池原應設置2座,現已拆除1座,與核准之水污染防治許可登記事項不符,其未於變更前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經審查核准卻逕行變更。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3000元整,並限期107年7月16日前,檢具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辦理變更或恢復原許可操作證明文件,倘設有廢水專責人員,所送資料須經該人員確認簽名後,再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60條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7年07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2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1、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田尾鄉海豐村光榮巷二六七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田尾鄉光榮巷二六七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