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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局

文號
10-101-040004
裁罰機關
督察總隊
處分日期
2012/05/04
違規日期
2011/09/27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罰鍰金額
NT$3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爰依同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行政罰法第18條第1項及第27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東縣太麻里鄉臺東縣太麻里金富段地號六六一等四十四筆土地
違規地址
臺東縣太麻里鄉金富段地號六六一號等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