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瑞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20-108-090017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9/09/16
- 違規日期
- 2019/06/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陶瓷製品乾式成型製造程序(M01),於排放管道(P103)執行管道採樣,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實測值為78,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限值:50)。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後段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鶯歌區南靖里文化路四二七之四、之五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鶯歌區文化路427之4、之5號
- 統一編號
- 86529804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