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高雄市
  3. 海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海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14-060008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6/04
違規日期
2025/03/2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4年3月24日派員至現場稽查,發現M02製程袋式集塵器(編號:A004)壓差顯示異常(少水),無法有效紀錄,經本局提醒後,貴公司雖立即補水改善,仍屬事後改善行為;氧化爐渣、生鐵堆置區域不符合許可證登載區域,另生鐵原料未登載於許可證內容,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本案限期於文到翌日起90日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二路一二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二路一二號
統一編號
75470524
更新時間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