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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3-010003
- 處分日期
- 2024/01/22
- 違規日期
- 2024/01/0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勾稽比對本市天外天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112年1月及2月份清除機構進廠日報表列示,貴公司以車號5F-181車輛分於112年1月19日、21日及2月22日清運廢棄物2,320公斤、2,200公斤、2,060公斤,惟據貴公司申報營運紀錄清單列示,並無車號5F-181車輛清運廢棄物至天外天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紀錄,涉有申報不實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相關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仁愛區忠三路九九號七樓之一一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仁愛區忠三路99號7樓之11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