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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50018
- 處分日期
- 2024/05/17
- 違規日期
- 2024/04/1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新仁路一段44巷5之2弄4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 :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693-10號),經本局於113年4月11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現場人員於廢水處理設施採驗水質結果如下:貴公司硫酸鋁廢水貯槽(T01-14)銅測值102mg/L(許可操作最大值 :10mg/L)、鎳測值48.5mg/L(許可操作最大值 :20mg/L),上述檢測結果超過許可操作限值,未依許可文件登載事項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3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一、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3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5條第2項規定裁處。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太平里新仁路一段四四巷五之二弄四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新仁路一段44巷5之2弄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