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俐瑋工具有限公司

文號
30-112-110015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3/11/15
違規日期
2022/12/2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9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表面處理業(水洗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之事業,案經本局分別於111年12月19日15時30分及12月20日10時35分派員前往前述地點稽查,查獲貴公司未領有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文件逕將作業產生之廢水排放於地面水體,並開立違反水污染防治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現場已命令全部停工(產出廢水製程)或停業,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違規改善部分:本案貴公司提供於112年1月17日清除證明文件及本局派員查勘,已無從事表面處理業(水洗作業),且現場已清理改善完成。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現場已命令全部停工(產出廢水製程)或停業,倘貴公司仍要於該址從事表面處理業(水洗作業)請依規備齊相關文件提出許可證申請,惟貴公司未取得本局准予之排放許可證前不得排放廢污水,如經查獲未遵行停工處分者,本局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烏日區太明路二一一巷八八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烏日區太明路211巷88號
統一編號
2910721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