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桃園市
  3. 林大平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林大平畜牧場

文號
40-110-020024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02/19
違規日期
2020/11/0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林大平​​​​​​​畜牧場收受事業產出之廢木材(R-0701)作為鍋爐燃料使用,屬再利用行為,惟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2月0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中原路三段一四七巷一六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中原路三段147巷25弄38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