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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80027
- 處分日期
- 2022/08/18
- 違規日期
- 2022/06/2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2項,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富士大飯店未於經營主體轉移事實發生後15日內,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異動即逕行營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一二八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1段12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