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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泉牧場

文號
30-102-050003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3/05/23
違規日期
2012/11/1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苑裡鎮苑裡坑段苑裡坑小段三一六之四地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苑裡鎮苑坑里四鄰三一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