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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80001
- 處分日期
- 2017/08/01
- 違規日期
- 2017/05/2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業務二組於106年5月23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人員至高雄港42號碼頭會勘貴公司報運出口報單BD/06/221/M0598號通報貨物「廢鋁料ALUMINIUM SCRAP」一批,計3只貨櫃。經現場開櫃查驗,內容物為廢鋁混合物,其中夾雜鐵片、銅管、塑膠、橡膠、螺絲、木屑、玻璃碎片、少許廢電線…等雜廢料,依貴公司表示係取自廢汽車破碎篩選而來,故夾帶許多混合物,強調廢鋁以外物品未達重量2%,仍以廢鋁為主;惟經逐櫃檢查並拍照,該批廢鋁料非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種類-「廢單一金屬(鋁)」範疇,判定為一般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逕行出口,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53條之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湖內區太爺里中山路二段七四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高雄港42號碼頭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