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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6-110004
- 處分日期
- 2017/11/01
- 違規日期
- 2017/09/2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係屬化工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9月29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發現廢(污)水處理設施中:(一)冷卻水、雨水收集陰井流入中和槽(T01-12)許可未登載。(二)廢水處理設施中和槽(T01-12)加硫酸及氫氧化鈉許可未登載。以上與許可不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所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經建四路一一號一樓及一一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經建四路一一號一樓及一一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