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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蝶餐坊

文號
22-108-090021
裁罰機關
新竹市
處分日期
2019/09/25
違規日期
2019/08/01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市環境保護局於108年8月1日晚間11時派員至本市東門街109號3樓稽查,發現貴事業未領有視聽歌唱業之許可,已逾管制時間(晚間10時)仍在使用卡拉OK伴唱設備產生噪音。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市東區東門里東門街一○九號三樓
違規地址
新竹市東門街109號3樓
統一編號
4204626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