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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099-070007
- 處分日期
- 2010/07/22
- 違規日期
- 2010/01/0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590,000
- 處分種類
- 按日連續處罰罰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90000元整,並請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6條第1項第1款及第57條規定,於99年10月22日前,檢送設置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水質自動監測設施及攝錄影監視系統完工之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及辦理排放許可證〈文件〉之變更,屆期仍未依規定辦理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規定,裁罰並限期改善。限改日期:099年10月22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項次1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茄南里福馬街七六之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茄南里福馬街76-1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