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1-100006
- 處分日期
- 2022/10/13
- 違規日期
- 2022/08/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廢水處理單元產出之污泥事業廢棄物,按廠內110年紀錄資料每月約12~14公斤,惟查事業廢棄物申報紀錄自109年10月至111年6月期間每月貯存量申報均為零,111年7月申報貯存量為1公噸,然查現場於脫泥壓濾機下方有太空袋裝污泥,估約250~300公斤,且貴公司人員說明貯存量約為250~300公斤,核有未確實依規定申報污泥產出、貯存情形。(二)製程會批次產出廢離子交換樹脂,於111年7月申報貯存量為7.27公噸,查現場貯存以太空包裝僅2袋估約2公噸,核有未依規定申報廢離子交換樹脂貯存情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經本局於111年10月13日查詢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貴公司已完成以網路傳輸方式補申報上述日期區間每月產出無機性污泥(D-0902)、廢離子交換樹脂(D-0201)之產出量、月底廠內貯存量等流向資料,核認定完成改善,不再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三九二號六樓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慶安南二路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