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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10028
- 處分日期
- 2020/01/08
- 違規日期
- 2018/03/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10月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107年3月至9月有申報果菜殘渣(R-0114)之使用量,惟對於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用途、事業、再利用機構、再利用方式及處置證明,未作成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09年01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大仁路六七四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大仁路六七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