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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120041
- 處分日期
- 2023/12/26
- 違規日期
- 2023/05/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於本市大寮區農場路198號從事其他金屬表面處理程序(M01),原領有固定污染操作許可證(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906-01號,有效期限為107年5月16日至112年5月15日止,應辦理展延期程為111年11月16日至112年2月15日),因貴公司逾應辦理展延期限始送展延申請文件至局(本局收文日期:112年4月20日),故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0條第2項規定,貴公司應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期限屆滿日起停止操作,本局人員112年5月23日派員發現貴公司其他金屬表面處理程序(M01)於稽查當日正進行操作中,因貴公司所領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經逾期後失其效力卻仍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行政罰法第18條第1項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琉球里農場路一九八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琉球里農場路一九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