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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100029
- 處分日期
- 2021/10/17
- 違規日期
- 2021/03/3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9年12月30日現場勘查發現貴公司觀音廠(管制編號:H5302063)鍋爐蒸氣產生程序使用RDF作為原料,且廠內所產生衍生性廢棄物漿紙污泥(廢棄物代碼:R-0904)亦作為原料投入混燒,惟未登載於核准之廢清書(核准字號:H09306280005),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110年1月27日桃環事字第1100007326號裁處在案並限期於110年3月2日前改善完成,惟經本局110年3月31日現勘結果,貴公司觀音廠現場製程仍以漿紙污泥與RDF投入混燒,仍尚未完成廢清書變更,貴公司未於限期前改善完成,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次處分,本次執行110年3月31日按次處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國建三路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國建三路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