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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20001
- 處分日期
- 2020/02/02
- 違規日期
- 2019/12/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台端設立「順富工程行」(地址:本縣埔鹽鄉永樂村永樂路373巷90號)從事建築工程業,經查所承攬之住宅新建工程,於施工期間將拆除之碎磚、碎瓦、碎混凝土塊等一般事業廢棄物貯存於本縣芳苑鄉漢寶園段685-2地號土地致有污染地面情事,案經本局108年12月20日會同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漢寶派出所員警查獲,並經108年12月25日通知台端至現場稽查確認違規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已於108年12月25日改善完成(廢棄物清除完畢),不另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埔鹽鄉永樂路三七三巷九○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芳苑鄉漢寶園段685-2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