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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屋

文號
41-109-071133
裁罰機關
臺北市
處分日期
2020/07/14
違規日期
2020/03/0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餐飲業廚餘、食物殘渣、洗滌污水或油脂污染水溝 (油水)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原裁處書廢字第41-109-031600號)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一段五五號
違規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55號前
統一編號
42320096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