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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4-120036
 
            
            
            
                
- 處分日期
 
                - 2015/12/25
 
            
            
                
- 違規日期
 
                - 2015/10/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期於105年3月7日前改善完成以符合法令規定,並於改善期限屆滿前,依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檢具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所為之合格檢測報告,或其他足以適當說明採取改善措施之相關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將依法處以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5年03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頂庄村彰濱東十一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頂庄村彰濱東十一路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